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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革开放以来,
政府运用了一系列的改革手段来改变传统计划的经济体制,营造一种新的投资管理方式、一个多样化的投资方式,由多种资本来源和市场导向共同组成的发展模式。
但现有的投资系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, 特别是,
企业没有完全投资决策权,并且在经济市场上资源没有充分地被开发。
政府的新政策的制定要充分发挥投资的科学性和民主性,使得宏观控制措施和监督的有效率进一步提高,所以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加深投资改革。
在1997年,国务院下发了《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》(国发[1997]37号)精神,决定对国家鼓励的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。多年来,这项政策对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,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,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,提升企业乃至行业竞争力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。
确定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、产品和技术的原则是:①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有较大的市场需求,发展前景广阔,有利于开拓国内市场;②有较高的技术含量,有利于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产业技术进步,提高竞争力;③国内存在从研究开发到实现产业化的技术基础,有利于技术创新,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;④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,有利于节约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;⑤供给能力相对滞后,提高其供给能力,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的合理化,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。是国家引导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,改善投资结构以及审批投资项目的主要依据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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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着上述原则,当前国家重点鼓励28个领域,共526种产品、技术及部分基础设施和服务的发展。对符合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》中鼓励类和《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》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,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、配套件、备件,除《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》所列商品外,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。 |
公司成立至今业务遍及上海、北京、天津、江苏省、浙江省、河南省、河北省、山西省、陕西省、广东省、山东省、贵州省、海南省、湖北省、辽宁省、内蒙古自治区、广西壮族自治区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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